來源:中國攝影協會 攝影入門_攝影藝術_中國攝影協會 發布時間:2019-08-15 18: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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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中公招警考試網為大家帶來公共基礎知識:從《人民的名義》看貪污罪和受賄罪。希望可以幫助各位考生順利備考招警考試。
《人民的名義》播出一年后,大家可還記得劇里面的考點知識,今天我們來簡單盤點一下這部曾經風靡全國的劇里都有哪些常見的考點:
我想大家對這個鏡頭還是記憶猶新吧:候亮平在那個看上去長相憨厚、衣著樸素的“老農民”趙合德簡陋破敗的舊房子的那面墻上、床上、床下掀開一看,滿滿的全是錢啊,當時的情形真是讓人眼前一亮啊。劇情中趙德漢這個貪官貪了兩億三千九百九十九萬元。
到底什么是貪污罪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的規定,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罪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伙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那么貪污罪要滿足什么樣的條件呢?
構成貪污罪應具備以下條件:
1、犯罪主體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即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軍事機關中行使一定職權、履行一定職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2、侵犯的是公共財物,所謂公共財產是指國有財產、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和用于扶貧和其他公益事業的社會捐助或者專項基金的財產。
3、主觀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為上主要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事后,趙德漢追悔莫及地表示,丁義珍一共六次帶人向他行賄一千三百多萬,他恨丁義珍,正因為第一次收了他給的50萬銀行卡,才使自己走向深淵,從此貪婪之路一去不復返。
那么這里就涉及兩個??甲锩?,行賄罪和受賄罪。
什么是行賄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規定,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
在經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所謂“不正當利益”不僅指獲得的利益本身不正當,而且要求國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而謀取的不確定利益,也屬于不正當利益。這里所謂的不確定利益,是指需要通過競爭獲得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利益是否正當取決于程序是否正當。因此,要求國家工作人員違反程序獲取這種利益,就是一種不正當利益。
什么是受賄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受賄罪的行為方式有兩種:
一是索賄。即行為人在公務活動中主動向他人索取財物。
索取他人財物的,不論是否“為他人謀取利益”,均可構成受賄罪
二是收受賄賂。即行為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并為他人謀取利益。謀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當利益,也可以是正當利益。
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的,必須同時具備“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條件,才能構成受賄罪。但是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是否正當,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是否實現,不影響受賄罪的認定。